知识产权和商标所有人的自我保护
ZESTRON打假系列报道(四)
假货是全社会的公害。制假售假的存在不仅直接危害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破坏了市场营商环境。为了帮助类似ZESTRON的品牌商提早撑起企业发展的“保护伞”、筑起抵御市场风险的“防火墙”,我们呼吁尽早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注意在研发、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和对外合作等环节均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如商标、专利、著作、设计甚至图像等在内的知识产权。
1)研发阶段
产品在研发期需注意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研发团队签署考虑周全且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密协定,有助于防范研发过程中发生因争执、矛盾或私心引起的研究成果被抢先申请专利的现象。
2)生产阶段
生产过程中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资料以及生产流程加以物理隔离,可以预防生产人员保密意识松懈,他人参观、拍照或摄像等引起的泄密。委托他人加工时,企业需事先与被委托方签订保密协议加以约束。
3)商标注册
商标能使企业的产品在消费者中建立识别性,使消费者将其与其他企业产品建立区分。依法注册商标,使企业在进行宣传推广时才有了载体,也能避免在积累一定商誉后面临商标被抢注的风险。 此外,如果公司业务品类有拓展潜力,最好对未来可能涉及的类别综合考虑之后再开展商标注册。
4)著作权
著作权保护的是内容,包括文字作品、电影电视剧、音乐以及软件等。对于内容生产企业而言,打击未经许可的传播和复制行为关乎企业的经济利益与发展成长。同时企业应避开侵犯著作权的嫌疑。在产品说明书、广告宣传册、企业网站等推广载体上警惕擅自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产品图片、文字说明等内容。
5)对外合作
与他人开展合作务必注意在合作合同中对知识产权的权属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做出明确无误的约定。权属约定不明的疏忽常常导致企业无法保障商业秘密的独占权,企业因此可能失去竞争优势。
6)知识产权档案
企业尽可能建立知识产权档案。对知识产权的研发记录权利证书、缴费记录、知识产权合同,对方提供的权利证明文件、著作权原始载体等资料注意保存;从其他企业购买产品时,应尽量要求对方在出具发票、送货单时注明产品型号等信息,以便在进行维权诉讼或者面临他人侵权指控时能提供足够的证据。